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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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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A、绩效自评

各单位根据要求通过绩效评价要求体系提交绩效自评信息和寄送纸质自评材料。

自评审核

绩效自评审核分析是指以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上报的自评绩效信息资料(报告、统计表和佐证材料等)为数据源,审核与分析现代农村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及其支出项目前期准备、过程管理和项目绩效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为现场评价项目抽样提供参考依据。具体由评估机构组织管理、财务和农业专家组对项目材料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评价,即审核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评价要求及时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项目自评材料;对项目资金管理与组织实施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即审核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组织实施是否遵循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对项目绩效表现进行专家评判,主要是采用目标对比法与效益分析方法,重点考察项目实施的产出和效益。

B、现场评价

1、现场评价项目的抽样遴选

通过现场评价,进一步甄别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修正指标评分,核实绩效表现,发现突出问题,为造林资金绩效评价提供更为客观的依据。根据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等文件规定,评价工作组组织专家根据情况分成多个评价小组,对项目绩效进行现场评价。

2、现场评价方法

1)材料核实。相关部门、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供有关评价资料,评价小组对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2)询问答辩。评价小组召开由相关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单位代表参加的询问答辩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绩效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询问,有关部门单位代表按要求予以现场答复或会后书面答复。

3)实地考评。评价小组中的专家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赴现场核查项目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效益;管理专家组织满意度调查,现场派发调查问卷,了解当地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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